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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房产
过错方求离婚的法律规定问题的解释
来源: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ccbjlhlaw.com/ 时间:2015/11/28 16:45:13
标题:离婚问题
内容:想离婚,但有两个孩子怎么说,抚养费及财产
随着中国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强,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利,人们已经从中国传统的道德约束逐步转变为了运用法律维护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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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关于过错方求离婚的法律规定类的问题涉及到的法律知识,行政法规小编总结如下:
过错方求离婚的法律规定
下面针对这几个问题做相关解释:
过错方求离婚的法律规定
我国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”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二十二条更进一步明确规定: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“应准予离婚”情形的,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