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系我们
姓名:易轶
手机:13241758094
邮箱:yiyilawyer@163.com
证号:13702200811695191
律所: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
婚姻专题
【继父母收养继子女】如何法定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
来源: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ccbjlhlaw.com/ 时间:2015/12/22 16:43:39
【继父母收养继子女】如何法定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
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,收养人必须无子女,到其生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收养登记机关办理。
一、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:
(1)收养申请书:写明收养人的基本情况(婚姻状况、子女情况)、被收养人家庭情况、收养目的、保证不遗弃、不虐待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等有关内容;
(2)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二寸免冠照片每人各一张;
(3)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(居)委会出具的证明(包括收养人的婚姻、子女、抚养和教育能力、收入、健康、品德等情况),并加盖单位或村(居)委会的公章;
(4)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(镇)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;
(5)收养人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;
(6)收养登记二寸免冠合影照片2张。
二、送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:
(1〉户口簿和身份证、二寸免冠照片每人各一张;
(2)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;
(3)与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(镇)政府计划生育部门签定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;
(4)被收养人的户口簿、二寸免冠照片一张;
(5)指定医院出具的被收养人的身体检查证明。
(6)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以上的,还应出具意愿书。